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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遴选公告

  湖南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工委为省委派出机构,湖南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为专门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试验区改革建设各项工作的正厅级行政机构,两型试验区工委、管委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省遴选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计划公开遴选工作人员7名。
  
  二、遴选条件及资格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扎实,作风正派;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主任科员(含)以下职务,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和基层工作经历,在同级机关工作满2年以上且在现职位任满1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14年11月30日);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要求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文字综合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涉嫌违法违纪正被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及方法
  
  1.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从湖南领导人才网自行下载《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后,将报名表格电子版本及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公务员录用、登记等相关证件扫描后发电子邮件至邮箱:hnlxgwjgdw@hunan.gov.cn进行初审。(联系人:徐曙、谭笑,联系电话:0731-85063941,85063926)。报名时间:9月29日-10月12日。报名地点: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68号),电话:0731-85063941,85063926。
  
  2.资格审查。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对报名者相关信息,包括年龄、身份、工作时间、行政职级等进行资格审查。公开遴选数量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最低开考比例(1:5)时方可开考;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核减遴选计划。
  
  3.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自行组织。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采取闭卷形式。
  
  面试。按每个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公务员录用、登记等材料复印件供审核。公务员录用、登记等材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总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综合得分。
  
  4.体检与考察。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并按考生总成绩综合得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研究与公示。考察、体检结束后,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工委、管委会书记(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拟任职人员,并在湖南领导人才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6.转任。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从考察、体检合格人选中研究决定递补人选。
  
  本公告由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附件:湖南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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