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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法治湖南有了纲领性文件

本报7月26日讯(记者 陈亚静)今天,中共湖南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在长沙举行,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在庆祝中国***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通过了《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关于召开中国***湖南省第十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关于递补陈吉芳同志为省委委员的决定》,全面部署了法治湖南建设工作。全会决定,省第十次党代会于今年11月在长沙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强,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出席并讲话。

  周强、徐守盛、梅克保、黄建国、许云昭、于来山、杨泰波、杨忠民、陈润儿、李微微、路建平、郭开朗、陈肇雄在主席台就座。出席会议的省委委员应到82人、实到76人,省委候补委员应到5人、实到4人,均符合规定人数。不是省委委员、省委候补委员的党员省级领导,市州党政主要负责人,不是省委委员的省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省纪委委员和不是省纪委委员的市州纪委书记列席会议。

  全会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湖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系列部署,积极推进依法治省,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进步。“十一五”期间,全省法治建设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地方立法、依法行政、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效,各领域法治化水平得到提高,特别是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全省法治建设与科学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较大差距,法治建设任务十分艰巨,任重而道远。建设法治湖南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抓法治就是抓科学发展、抓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抓社会管理创新、抓民生、抓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快法治湖南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全会指出,建设法治湖南要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通过完善立法、加强执法、深入普法、强化监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人人守法,促进全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为推进科学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地方性法规规章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公共权力运行规范,公民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经济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全会要求,在推进法治湖南建设中,要坚持党的领导、以人为本、服务大局、法制统一、公平公开公正、改革创新与循序渐进的基本原则,坚持服务科学发展、富民强省大局;要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要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湖南建设的全过程。

  全会强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的主要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湖南建设的各项工作。

  一要改革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各级党委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要改革和完善党委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党委要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要推进党务公开,发展党内民主。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推动工作、促进发展。

  二要推进人民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坚持和完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进一步扩大人民民主。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保障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权利。

  三要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要加强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相配套的地方立法,加强自主性、创造性地方立法,把质量作为地方立法的生命,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四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要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和行政执法体制,坚决克服行政执法中的特权思想,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府服务的均等化、高效化、法治化。

  五要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强化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各级党委、政府要带头维护司法权威,支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司法机关要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提高公正司法能力。

  六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要构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全方位监督体系,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要高度重视舆论监督,依法加强对舆论监督的管理、引导和规范。

  七要推进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全面提高各领域的法治化水平。要把法治建设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之中,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依法推进和保障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

  八要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把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重点,推进社会治理方式的法治化,进一步健全完善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九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尊重法律权威。各级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十要加强和规范法律服务,全面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要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依法保障律师履行职务,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农村法律服务机制。

  全会强调,建设法治湖南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取得实效。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各级各部门各有关方面要研究制定贯彻《纲要》的具体意见和配套文件,抓好贯彻落实;要精心组织实施,做到年度有计划、工作有重点。要高度重视法治湖南建设的基层基础工作,创新工作载体,把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要加强宣传,营造法治湖南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政法队伍的政治素质、法治信念和业务能力,全面提高公务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法律服务队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领导水平。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现代理念,求真务实,埋头苦干,把国际视野、工作热情和脚踏实地的实干精神结合起来,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全会还就做好当前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引向深入。要认真抓好当前多项经济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加大转方式、调结构力度,着力抓好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长株潭试验区改革建设,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加强经济运行调节,进一步加强物价调控,着力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把充分发扬民主贯穿于党代会筹备和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认真做好省第十次党代会党代表选举、党代会报告起草、人事安排、舆论引导和宣传等各项筹备工作。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确保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

  全会号召,要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推进法治湖南建设,不断取得湖南政治文明建设的新进步,为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强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省第十次党代会的召开!

 7月26日,是湖南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日子。

  这一天,一部总揽法治湖南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在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上审议通过。它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湖南具体实践的重大举措,是法治湖南的全新起航。

  纵观法治湖南建设,令人刮目相看。“十一五”期间,我省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法治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特别是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相继出台,开全国先河,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关注,被誉为法治政府的“湖南样本”、“湖南现象”。

  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湖南坚实的印记,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有力地推动着湖南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进程。

  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我省法治建设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与科学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然有较大差距。当前,我省正处在加快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和紧迫。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去年8月,省委工作会议作出了建设法治湖南的重大决策。历经一年时间,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法治湖南建设纲要》诞生了。

  《纲要》是法治湖南建设的行动纲领,给我们描绘了一幅美好蓝图。《纲要》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湖南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地方性法规规章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公共权力运行规范,公民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经济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湖南特色,创新路径,是《纲要》的鲜明特点。党委依法执政,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公正司法、文化法治建设、“两型社会”和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这些重大探索与创新,顺应了科学发展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社会环境的新变化,掀开了法治湖南崭新的一页。我们要深刻认识《纲要》对法治湖南建设的重大意义、对湖南改革发展的深远影响,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法治湖南,事关大局,任重道远。我们要树立这样的观念:抓法治就是抓发展,就是抓科学发展;抓法治就是抓管理,就是抓社会管理创新;抓法治就是抓民生,就是从根本上保障和改善民生;抓法治就是抓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就是抓党的先进性建设。在推进法治湖南建设中,积极营造出一种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为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在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依法执政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纲要》部署,带头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高依法处理各种矛盾、驾驭复杂局面、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湖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亚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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