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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长株潭城市群“一条例一决定”

记者 张斌 通讯员 彭晓春

本报6月10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彭晓春)今天,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会议,听取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贯彻实施 “一条例一决定”情况汇报,并就下一步重点抽查进行学习动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叔红、刘莲玉出席会议。

“一条例一决定”即《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保障和促进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的决定》。3年来,我省先后出台70多个政策文件,积极开展部省合作,与36个国家部委、72个央企签订了合作协议,三网融合、轨道交通、国家超算中心等一批重点项目和50多项试点落户长株潭;科学规划产业定位和布局,探索创新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土地管理、投资融资等10个方面的体制机制。到2010年底,我省“两型社会”建设第一阶段工作全面完成。


今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全面部署“一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省直各部门和各市州随后认真开展了执法检查自查工作。6月13日到24日,省人大常委会将组织4个执法检查小组,分赴长沙、株洲、益阳、娄底等地开展重点抽查,检查建立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推进机制、“两型”产业布局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等情况。

陈叔红指出,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结合此次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认识,推进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要抓住执法检查的关键节点,特别是机制体制的创新、“两型社会”的标准体系建设、融资平台建设、节能减排及能源战略、“两型”观念的宣传普及等重点,推进“一条例一决定”落实落地。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要善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思考对策,促使长株潭城市群的“两型社会”建设全面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作者:张斌 彭晓春

(本文来源: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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