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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四岁 却一直没上户口

“我女儿四岁,都上幼儿园了,却还是一个没有户口的人,以后她上学怎么办啊?”8月6日,焦急的李先生致电晚报新闻热线58266666,向我们诉说他的烦心事,希望我们可以帮助解决。
   
        李先生的妻子齐希英女士介绍,她是岳塘区社建村街道安东社区的居民。2006年9月10日,她在亲友所在地——湘潭县中路铺中心卫生院生下了孩子,这也是她第一个孩子。
   
        由于种种原因,近四年来,孩子的户口一直没有办理下来。
   
        前几天,夫妻俩在网上看到了公安部于今年5月13日发布的一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其中“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时登记落户”这一条,夫妻俩看了后特别高兴,觉得女儿的户口终于可以解决了。
   
        但是,齐希英女士到社区申请办理时,社区却表示,她在生育前没有办理生育证。而且,她女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是手写的,不符合相关规定。因此,社区和派出所不能给她女儿上户口。
   
        齐女士认为,社区理由不符合实际情况。首先,中路铺中心卫生院因为当时条件有限,出示的所有“出生医学证明”都是手写的,上面有盖章;直到2008年后,才改成电脑打印。这不存在所谓的“不符合相关规定”。其次,在办理生育证方面,由于她的年龄当时已经到了35岁,其本人又在深圳打工,结婚后意外怀上孩子,没有来得及申请和办理生育证,却又不愿将孩子打掉。因此才落下这样一个情况。
   
        社建村街道办事处安东社区负责人介绍,齐希英女士的老公是二婚,已有一个子女;虽然齐希英女士本人是第一胎,但这种情况按以往的要求,齐女士必须交纳一笔“社会抚养费”,才能办理孩子的户口。
   
        而关于目前公安部发布的方案,在地方还没有具体的操作办法。
   
        如果到时有了具体的办法,社区可以帮助她尽快办好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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