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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情男强逼女友卖淫获刑 为何动了歪念头

20岁的婷婷(化名)和男友小五(化名)认识不久即坠入爱河。虽然小五没有什么正当职业,但婷婷觉得小五不错,起码对自己很好。婷婷做梦也没有想到,就是这个口口声声说着爱自己的男人,竟会和别人一起,强逼自己去卖淫。昨天,株洲市中院传来消息,这位强逼女友卖淫的薄情男小五,终于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小五本来也没有想逼婷婷去卖淫,毕竟婷婷是自己的女朋友。可是,人穷志短,想不出别的挣钱办法,被朋友阿强这么一撺掇,小五就动了歪念头。2009年2月,小五告诉婷婷,自己在广东惠州淡水那边有个朋友,可以帮忙找工作。可是,到了淡水以后,婷婷才知道,小五和所谓的朋友阿强要自己从事的职业居然是坐台卖淫。婷婷开始当然是坚决不同意,不过,熬不住小五和阿强的暴力威逼,婷婷被迫在淡水的某洗浴中心从事卖淫活动。两三天之后,婷婷好不容易找了个机会逃回了株洲。可就是这短短的几天,婷婷竟染上了性病。

   身心受伤的婷婷没有料到,阿强居然还不肯放过她。回到株洲的阿强,以婷婷被逼写下的欠条为名,敲诈婷婷要求婷婷还钱。在婷婷不肯还钱的情况下,今年1月28日凌晨,阿强纠集阿华等三人,强行将婷婷从株洲市荷塘区某网吧拖出来,将婷婷打倒在地后,又将她抬上出租车,带至芦淞区某休闲店内,要求婷婷还钱,不还钱的话,就在店内卖淫。婷婷不从,又遭毒打。

    想钱想疯了的阿强,居然还打电话给婷婷现在的男朋友肖子,要他带5000元钱到店里来赎人。肖子没有带钱到店里,而是把公安民警带到了阿强的面前。几番遭难的婷婷,这才获得解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阿强、小五、阿华等人,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违背他人意志,强迫他人进行卖淫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卖淫罪。在共同犯罪中,阿强系主犯,小五、阿华系从犯。据此,法院依法以强迫卖淫罪,判处阿强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处小五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阿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叛的太轻~~~~~~太轻了
是啊,这种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社会的人渣!
这22岁的男孩怎么会有这邪念.

  逼自己的女友去做这事.为何自己不去做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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