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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餐馆”一审被判停办 此案被称湖南“住改商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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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陆经典B座3508房,该房业主将住宅顶层擅自改为家菜馆,厨房的排气通道直接对着楼顶。资料图

  “住改商”湖南第一案一审判决 屋顶菜馆10天内拆除
  “住改商”开餐厅行不通 3508餐厅被叫停

  商品房楼宇中有人开各色“私房店”,这是时下很多城市居民感到烦心的一件事,类似民事纠纷也是近年来热议的话题。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昨就楼宇“欧陆经典”B座一些业主联名起诉顶楼“3508”房开餐馆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3508”房的主人停止商业行为,恢复屋顶平台原貌。

  据新华社报道

  位于长沙市繁华闹市区、湘江东岸的高层楼宇“欧陆经典”,其B座很多业主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就与顶楼“3508房”业主的监护人(业主系未成年人)起了争执。方某等业主认为,“3508”房的主人在未取得其他业主、物业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屋顶公共区域修建成玻璃房和花园,办起了“私房菜馆”。经营期间,出入“3508”房用餐、休闲人员明显增多,恶化了楼宇卫生环境、加剧了电梯等公用设施消耗,还构成了安全隐患。但“3508”房业主的监护人却认为,他们当初以高出本栋楼均价约1倍的价格买顶楼房屋,就是因为与开发商约定了独占“屋顶花园”使用权,修建玻璃房和花园自行使用无可厚非。而有证据显示“欧陆经典”本身就是“商住两用楼”,从事经营活动是正当的。去年10月,方某等一批业主向长沙市开福区法院联名起诉“3508”房的主人。此案,被称作湖南“住改商第一案”,备受社会关注。

  经过长达数月调查和审理,开福区法院昨日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首先,屋顶平台是整栋建筑不可分割的部分,使用权成立与处分,必须以物权产生为前提。根据建设部有关规定,屋顶平台不计算在建筑面积内,且在未被登记为独立不动产的情况下,不应成为开发商保留所有权的对象。其次,建筑物楼顶空间缺乏构造独立性,其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应归楼宇全体所有权人共同支配。此外,屋顶平台对整栋建筑有防雨、安全等特定意义,不能剥夺其他业主对屋顶的使用权。因此,法院支持方某等业主要求恢复屋顶原貌的诉讼请求。

  开福区法院专门发函请长沙市规划局明确楼宇性质等争议焦点问题。长沙市规划局在《复函》中指出“欧陆经典”作为商住楼,其概念为“下部商业用房和上部住宅组成的建筑”。因此,位于上部的“3508”设计用途为住宅。根据《复函》作出的各种说明,开福区法院支持方某等业主要求恢复“3508”房住宅使用性质的要求。而对于原告经济赔偿等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开福区法院在一审判决书中,要求“3508”房的主人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拆除玻璃房、加建的水泥砖墙、厨房排烟通道等建筑物,恢复屋顶平台原貌。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商业行为。

  面对“住改商”,你有多少无奈?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烦恼,或有好的建议,都可拨打本报热线0731-85571188发表自己的观点。
今天看到杂志.外国人喜欢夏天在大厦顶楼开酒吧......
         站得高,望得远.且风景又很美..又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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