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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7-22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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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优化涟钢及其周边环境公捕公判大会后,犯罪嫌疑人被押着“游街示众”。东方IC
南都记者获得的一组暗访***图片显示,盗窃涟钢的行为猖獗到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至于内外勾结的程度,一名知情人对南都记者说,以前,涟钢不少保安吃饭娱乐消遣后,都是一些“小瘪三”来埋单。“我当时还觉得奇怪呢,后来才知道有个‘致富只需5分钟’的说法。”前述知情人说,保安往往假借打瞌睡或上厕所,只要给盗贼几分钟,价值成千上万的涟钢资产便可被顺利盗走。
涟钢及其周边的治安环境,让涟钢管理层颇为不满。原涟钢总经理、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李建国,曾向湖南省高层反映过涟钢周边的治安问题。据潘汉平称,现涟钢总经理、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郑柏平,也直接向湖南省高层反映过这一问题。
“涟钢有些领导甚至提出,希望派武警来保卫他们。”娄底市政法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下称综治办)主任向健勇对南都记者说,由于对周边治安及综合治理等问题颇为不满,涟钢相关领导向省领导反映,如果再治理不好,要不要派武警来保卫涟钢的生产经营?
高压之下政法系统“压力很大”;一年之内,公捕公判大会再次召开
除了涟钢高层对厂区周边的治安状况颇有微词,在各种高层会议上亦对此多有参本。2009年,湖南省政法系统将涟钢周边地区的治安问题进行“预警”。“差半步就该是挂牌整治了。”潘汉平说。
至此,涟钢厂区所在的娄星区政法系统坐不住了,“这可不是一般人的意见啊。”潘汉平说,“省里领导也明确提出要求,要给涟钢营造一个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对此,娄底市政法系统“压力很大”。2009年4月,娄底市政法委书记易春阳称,涟钢及其周边环境,已到了非痛下决心全面整治不可的地步。当月,即启动了优化涟钢及其周边环境、促进企地共同发展的动员大会。
在启动会议上,易春阳说“各种问题触目惊心”:一是偷盗,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异常嚣张;二是内外勾结侵吞集体财产现象十分突出;三是周边矛盾错综复杂,严重影响重点工程建设;四是涟钢周边部分村(居)民生产生活困难,企地矛盾较为突出。
整治行动由政法委综治办牵头,各机关单位抽调100多名人员分成了10个小组。针对以往“整治-反弹-再整治”的怪圈,向健勇称,政法系统采取了一揽子的整治方案。
首先是法制宣传教育。整治小组印发了普法宣传手册,分发到涟钢及其周边民众的手中。此项活动由司法局牵头。第二,对于厂区流动人口较多的实际情况,由公安机关对出租屋及流动人口进行登记造册、清查。对于因征地造成完全失地的农民,由劳动局牵头,创造就业机会以解决其后顾之忧———2008年,涟钢“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新增的汽车薄板和硅钢生产线项目,对涟钢周边黄泥塘街道办事处辖区内高溪等8个村(社区)1700余亩土地进行了征用。第四,对周边的废品收购站进行整治。“不少偷窃出来的东西,都卖给了收购站。”钢城公安分局副局长付凯军说,“合法的收费站要加强管理,非法的坚决取缔。”
整治方案最重头的一项,即是对针对盗窃为主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打击。三个月后,娄底市政法系统召开了整治成果汇报大会———2009年7月31日上午,同样是在涟钢青山运动场,娄底市对专项整治以来,抓获的偷盗涟钢生产物资、阻碍涟钢生产经营发展的犯罪嫌疑人和罪犯进行了公捕公判。
彼时,公开对46名疑犯进行逮捕,对19名罪犯进行了宣判。值得一提的是,去年的公捕公判大会,参与的人数比今年还多,包括涟钢干部职工及周边群众和学生,约有近万人参加。
在娄底本地媒体的描述中,公捕公判大会是“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时隔一年,公捕公判大会再次召开。与以往不同,今年的行动,遭到了有史以来最强烈的质疑和批评。
舆情两端针对质疑,警方回应“是在切实维护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
7月14日,疑犯和罪犯经过一番挑选后,押上了开往运动场的卡车。
对于“挑选”的行为,娄底市政法委综治办主任向健勇、娄星区政法委副书记潘汉平及钢城公安分局局长王升平分别向南都记者解释,当地政法系统已经尽量保护疑犯和罪犯的“人权”。
“这次我们是逮捕了50多名嫌犯,但只带出来32名。”王升平说,凡是老年人、妇女和未成年人,警方考虑到保护他们的权益,公捕公判大会上“(就)不出来了”。为了体现警方的人性化执法,王升平说,除了给疑犯和罪犯准备早餐外,在公捕公判过程中,警方还安排了救护车随时待命。
事实上,为了捍卫公民权利,《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一体现了现代法治理论“无罪推定”原则的法条———其言外之意,即未罪刑法定之前,公民的其他权利不得被非法侵害和剥夺。
但饱受争议的公捕公判,乃至散会后的游街还是发生了。烈日炙烤之下,钢城公安分局副局长周加和,对疑犯所涉罪名及逮捕理由进行了宣读,并公开宣布逮捕。
27岁的李某某和32岁的卢某某,是32名犯罪嫌疑人之中罪名最轻的两个。他们因为2009年8月2日在涟钢设计院盗窃电脑被抓,价值2143元,涉嫌盗窃罪,由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娄底市公安局钢城分局执行逮捕。
李某某和卢某某的老家都在涟源市七星街镇。李的家人只知道他被公安拘捕,父亲说,“也不太担心,因为听说没偷什么东西,应该很快就回来”,李的父亲很少离开七星镇,他只知道儿子农历二月被抓,就再也没联系上。直到记者寻上门去,李的父亲和哥哥才知道有公捕公判这回事。
李的哥哥非常惊讶:“案子都没判就这样示众肯定不行啊,这对人格是污辱,对我们家人的名誉也是极大的打击。”
李某某的妻子在娄底市做饭店服务员,她在网上和电视上听说了公捕公判这回事。“我也不懂法,但是法律应该没有规定要游街,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即使判了死刑,也不能这样啊……”李的妻子啜泣。
对于公捕公判之后引发的议论,钢城公安分局局长王升平对南都记者说,警察是在切实维护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他们这些人,做违法犯罪勾当的时候有耻辱感吗?他们在侵害其他人利益的时候,有想过别人的权利吗?”王说。
“这个事情,并没有进入人大的立法程序,所以只能说打了个擦边球。”潘汉平说,法律没有禁止公捕公判,政府机关这么做当然不违法。
实际上,早在1988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即发出通知,针对当时有少数地方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的现象,明确指出“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在通知中,上述三个部门再次重申:各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务必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不但对死刑罪犯不准游街示众,对其他已决犯、未决犯以及一切违法的人也一律不准游街示众。如再出现这类现象,必须坚决纠正并要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2003年,最高法院又发布通知,再度明确“不得为了营造声势而延期宣判和执行”。
“一场戏”“这只是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采取的一种特殊的方式”
从公捕公判大会会场回到看守所,行经这约4公里的路程是否属于“游街示众”;娄底市政法委及警方给予了否认。“犯人拉出来,当然要押送回去。”娄底市政法委综治办主任向健勇如此向南都记者解释。
公捕公判结束后,通过警方负责宣教工作的相关领导首肯,当地警方邀请的本地媒体从业者,将大会实况图片发布到了网上。
娄底市公捕公判的相关图片发表后,网络一片哗然——— 绝大部分的声音,都将矛头指向了娄底市政法部门,称这一行为背离了《宪法》保障人权的原则,违背了中国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
“这只是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采取的一种特殊的方式。”娄星区政法委副书记潘汉平对南都记者说,放在历史的长河中看,“党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总有一定的距离”。
对于学术界和网友的批评,娄底市政府系统的相关官员觉得“委屈”。“全国各地都在搞,为什么只批评我们?”一位政法系统的人士对记者说。
实际上,确如前述人士所言,在娄底举行公捕公判大会前,全国多个地区都举行过类似大会(详见相关资料)。
前述人士称,问题的根源,“(可能)是娄底的图片,突出了对公捕公判现场人员的细部特征,一些图片比较刺激人的神经。”
娄底政法委系统的相关人士,将此事主要责任怪罪在图片(视频)的披露上———这一判断或是准确的,7月16日,湖南湘潭市亦举行了公捕公判大会,公开逮捕40名嫌犯,判处13名罪犯,其中3名被执行死刑。此事只有本地媒体刊发的几百字消息,几乎无人关注,更不用说是谴责或鞭挞了。
对于将疑犯五花大绑这一问题,该人士称系为了确保疑犯在大会期间的人身安全。
“这(公捕公判)是一种树正气的行为,如果有不足,我们可以改进。”向健勇说,“娄底市如今良好的治安局面来之不易,希望外界不要对政法系统的干警太苛刻。”向说,在1990年代,娄底市因连续发生多起爆炸案,而被人称为“恐怖之城”;如今,凭着政法系统干警的努力,“邪气已经被打压下去”。
娄底市政法委书记易春阳不愿对南都记者多谈公捕公判事件;他只是委婉地表示,这跟中央的精神不太吻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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