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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千万富翁买凶伤人 主犯获刑14年6个月

记者昨日从浏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轰动一时的“浏阳千万富翁买凶伤人案”前日在浏阳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主犯邓文兴因犯故意伤害罪和脱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其妻子柳青、家中保姆夏平华等涉案12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判后,邓文兴表示将上诉。

  据了解,邓文兴和邓少锋是浏阳小有名气的承包商,身家上千万。2007年7月,邓文兴和邓少锋在浏阳市关口街道承包了一项工程,同样有意参与承包项目的本地人杨武找到邓文兴、邓少锋两人谈判,想分一杯羹,遭到拒绝。此后,咽不下气的杨武就经常纠集一些人到工地吵闹、阻工。

  邓文兴对杨武这种行为非常怨恨。2007年9月,邓文兴找来邓少锋商量,决定出资10万元,由邓少锋去找人“废掉”杨武的一条腿。2007年9月21日凌晨4时许,刚刚唱完歌出来的杨武被邓文兴找来的打手们伏击,其手部、头部被严重砍伤,左腿被完全打断,医院为其进行了截肢,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案件发生后,浏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专案组进行重点侦查,先后抓获了打手陈建江、王慧、周逢伟、张贤辉等人,又在岳阳抓获了涉案的鲁斌和邓少锋。2009年6月9日,警方在长沙的一间出租房内将邓文兴抓捕归案。随后,专案组将窝藏犯罪嫌疑人柳青、夏平华、邓志良和曾俊杰4人相继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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