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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委省政府任免一批干部

)日前,湖南省委、省政府发文任免一批干部。

  免去何仁春同志的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职务。

  杨光荣同志任省国家安全厅党委副书记。

  赵振营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免去其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张怡中同志的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职务。

  王梦辉同志任省信访局党组成员。

  陈巨初、唐新华同志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

  免去王亮方同志的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骆有云同志的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

  余贤规同志任省民政厅副巡视员;

  易继红同志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王文华同志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巡视员;

  吴宜彪同志任省商务厅总经济师,免去其省商务厅总会计师职务;

  周新潮同志任省商务厅巡视员;

  胡吉祥同志任省审计厅巡视员,免去其省审计厅副厅长职务;

  舒凡卿同志任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免去邹接龙同志的省文化厅副巡视员职务;

  陈胜国同志任省公安厅副巡视员;

  肖祥清同志任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

  余海霞、张建新、章定国、符华兴、黎里溪、刘晓越同志任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邱爱华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建华同志任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建国、张维杰同志任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巡视员;

  免去张彩辉同志的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巡视员职务;

  阳盛海同志任省参事室(省文史研究馆)巡视员,免去其省参事室(省文史研究馆)副主任(副馆长)职务;

  佘曼云、晏政权同志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巡视员;

  瞿正辉同志任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巡视员;

  聂建秋同志任省国防科技工业局副局长;

  安可同志任省国防科技工业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王和平同志任省国防科技工业局副巡视员;

  林泽奎同志任省信访局巡视员,免去其省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李激扬同志任省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朱崇洲同志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歌宁同志任省档案局副巡视员;

  宋建民同志任省有色金属管理局局长;

  王华波、彭坤山、宁建业、邓家军同志任省有色金属管理局副局长;

  戴民声同志任省有色金属管理局巡视员;

  杨建国同志任省有色金属管理局副巡视员;

  杨北伟同志任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副局长;

  吴公平同志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免去舒平同志的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副巡视员职务;

  贺青同志任省知识产权局副巡视员;

  邓华凤同志任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卢岳华、周俊武同志任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

  杨小云、刘起军同志任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白解红同志任湖南师范大学正校级督导员,免去其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蒋冀骋、龚维忠、瞿树林同志的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冀学锋同志的湖南师范大学正校级督导员职务;

  李明同志任长沙理工大学副校长;

  免去洪源渤同志的长沙理工大学副校长职务;

  邹宏如同志任长沙理工大学副校长,免去其长沙理工大学副校级督导员职务;

  叶泽同志任长沙理工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甘均良同志任长沙理工大学正校级督导员;

  柳见成同志任长沙理工大学正校级督导员,免去其长沙理工大学副校长职务;

  蔡玉梅同志任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副校级督导员;

  曹兴同志任湖南工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松德同志任湖南理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喻国良同志的益阳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谢赤同志任益阳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六生同志的衡阳技师学院院长职务;

  吴瑞祥同志任衡阳技师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耀年同志任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黎明同志任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曾鹏飞同志任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胜辉同志任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原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行政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原湖南同力商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省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的任命请按有关法律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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