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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住房公积金惠及更多家庭

摘要:2009年7月1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使用及监督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新时期。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主任  李军


2009年7月1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使用及监督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新时期。一年来,通过全市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全社会的广泛参与,《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全面展开,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保障作用不断增强。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129亿元,归集余额82.19亿元;累计提取46.8亿元,70%以上为住房消费类提取;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8.67亿元;累计提供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亿元。

——政策宣传深入推进。以宣传月、宣传周等活动为载体,利用电视、报刊、电台、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及相关业务,推动政策宣传“进园区、进厂矿、进乡镇、进社区”,进一步提高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知晓率,也有效普及了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知识。

——管理制度日益健全。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和管理中心根据《条例》精神及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健全了内部稽核、风险防范、行政问责、绩效考核等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办法,从制度上严格规范管理,为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制度覆盖不断拓宽。以归集工作“六个一”活动、住房公积金缴存专项督查工作和“归集执法年”活动为契机,对全市各行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以上门宣传、现场办公等方式开展督建督缴工作,有效提高了用人单位依法缴交公积金意识。截至5月底,全市应缴职工68.07万人,已缴职工61.54万人,制度覆盖率达90.4%。

——行政执法成效明显。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合理运用法律武器,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归集工作台账,对拒不建立的单位列入“黑名单”,在主流媒体予以曝光。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单位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一年来,共对149家单位开展了行政执法,对2家单位实施行政处罚,109家单位11889名职工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服务体系日臻完善。拓展服务网点,先后在长沙城区增设2个网点,为群众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供方便;整合服务资源,优化网点功能,打破“属地贷款”模式,长沙各区(县、市)干部职工,可选择任一业务网点办理公积金业务,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推行“网上办公”,改版升级门户网站,优化“网上公积金”功能,充分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快捷办理。

2010年是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迈上新台阶、争创新辉煌的关键一年。我们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公积金政策家喻户晓;要依法归集扩面,努力提高公积金缴存率;要加大放贷力度,努力满足职工购房需求;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公积金服务社会水平,全力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健康持续发展,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的社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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