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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新规专治“走读乡官

“岗位在农村,住宿在城市。”时下一些地方乡镇出现了不少自由散漫的“走读乡官”。湖南省湘潭县6月中旬出台了一个细化考核乡镇干部作息时间和工作的制度,专门治理“走读”问题。
  湘潭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张金波告诉记者,湘潭县委专门出台《关于纠正乡镇领导干部“走读”现象的若干规定》,要求乡镇每天要安排负责人24小时值班。双休日、节假日也必须安排2名以上负责人值班、住宿,同时党、政、人大正职至少要有1人在岗。乡镇党政正职一般不得同时离开乡镇。乡镇党政正职请假1天以上,乡镇党委书记应经县委书记批准,乡镇长应经县长批准。“规定”还要求乡镇领导干部每个月进村、社区或企业时间不少于7天,每个月走访群众和党员数不少于10户,走访恳谈要做好民情记录。乡镇领导干部出勤情况要在政务公开栏每天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违反上述规定一经查实,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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