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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区法院发出全国首份男性受暴“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星辰在线6月5日讯 (长沙晚报 记者 彭玮蔚)在人们的印象中,家庭暴力的受害方往往是妇女或儿童,但在6月1日,岳麓区人民法院发出了全国第一份以男性为保护对象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被告李某(妻子)殴打、威胁、骚扰、跟踪原告何某(丈夫)及其亲友。

  今年5月11日,原告何某(丈夫)以“夫妻感情不和”及“妻子李某殴打自己及其父母”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向岳麓区人民法院提出了人身安全保护申请。该院承办法官进行了多方调查取证后,认为本案女方在家庭中处于强势地位,并且其本人及娘家人殴打或威胁过原告及其父母,从而确认本案中原告何某陈述遭受被告李某及其亲属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存在,且在诉讼过程中有再次发生的可能性。6月1日,法院对该案当事人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被告李某殴打、威胁、骚扰、跟踪原告何某及其亲友。
【星辰在线 通晓长沙】本文网址:http://news.changsha.cn/cs/3/201006/t20100605_11121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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