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返回列表 回复 发帖

凌晨持刀抢劫4家网吧 犯罪嫌疑人被判刑11年

安乡人陈春波来长沙后,因为没找到工作和无钱吸毒,竟连续4次在芙蓉区范围内的网吧持刀抢劫服务员。近日,犯罪嫌疑人陈春波在芙蓉区法院出庭受审,当庭被判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万元。

  “我发现凌晨5时左右在网吧上网的人很少,而且通常只有一名服务员上班,就动了抢劫的念头。”陈春波交代,他一般选择在凌晨4时左右进入网吧,首先将网吧观察一遍,然后找借口接近服务员,趁其不备用随身携带的弹簧跳刀抵住服务员实施抢劫。

  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8月30日至9月8日不到10天的时间里,陈春波先后4次在芙蓉区的一些网吧持刀威胁网吧服务员,抢劫网吧柜台里的现金及香烟,所抢赃款用于食宿开支及吸食毒品。去年10月28日,当民警对其进行抓捕时,陈春波还持刀抢劫一辆电动车逃离。

  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了此案的庭审。“法院这样公开审理,能强化市民的法律意识。也希望法院多到社区去宣传法律知识。”一名旁听者这样对芙蓉区法院代院长刘自军表示。
【星辰在线 通晓长沙】本文网址:http://news.changsha.cn/cs/3/201005/t20100531_1109473.htm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