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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力促大学毕业生就业

湖南日报10月11日讯(记者 李文峰通讯员贺春福)每村充实一名大学毕业生,企业招用大学毕业生可获奖励,大学毕业生创业最高可贷30万元,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可享受公共就业服务。近日,株洲市出台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意见,将以此四大举措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


从今年起,株洲市重点面向“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每年招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充实乡镇、村和部分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用3至5年时间,做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名高校毕业生。今后,全市公益性岗位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应占招收总人数的5%至15%。各事业单位每年空岗的30%以上、各中小学校每年招聘教师名额的40%以上,用于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从今年起,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学费皆由市、县(区、市)财政按有关规定代偿。

同时,株洲市对企业招用大学毕业生实行奖励制度。除给予社保、公益性岗位等补贴外,企业新增岗位招用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在册员工10%以上的,还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最高可获得200万元贷款。该市还将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2至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共同创业并具备一定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担保贷款。未就业并进行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和相关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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