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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7-20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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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捡钱包向失主索要3千元好处费 被罚4千元
本报讯今年1月9日,小刘在网吧上班时,在83号电脑座位下捡到一只钱包,里面有50元现金,一张身份证、一张农业银行卡和一张邮政储蓄卡。
拿了现金,小刘还不甘心,他来到了邮政储蓄所,告诉工作人员说,卡是朋友的,朋友在外地,忘了密码,他带着朋友的身份证代为挂失。
填写挂失申请书后,工作人员告诉小刘,卡里面还有8000多元。
小刘还没来得及高兴,工作人员又告诉他,即使挂失了,里面的钱还是要失主亲自来取。
失主小范发现自己的钱包丢了后,立刻折回网吧寻找,但小刘谎称自己没看到钱包。
小范要求调出监控查看,小刘告诉他,那个位置是监控死角。
“我可以帮你留意,有人捡到了,我马上通知你,”小刘说。
当晚,小刘就给小范发去了短信:“兄弟,你的钱包被我的朋友捡到了。”
小范一听激动了,说钱包内的50元可以给小刘的朋友,拜托把钱包还给他。
小刘说,自己的朋友要2000元好处费。一心想要回钱包的小范一口答应了。
第二天,小范来到网吧要钱包,小刘告诉他,“朋友”现在要3000元好处费。
小范感觉受骗,拿起电话报警。
警察要小刘带路去他“朋友”那里拿钱包,小刘硬着头皮答应了。
小刘带着警察找自己的“朋友”,走来走去,足足半个多小时。终于,在一条小弄堂里,他从自己的裤兜里拿出小范的钱包,交代了真相。
昨天北仑法院审理了这个案子。法庭审理认为,小刘捡到钱包不还,有秘密窃取的性质,期间还想盗取卡里8000多元现金,属于犯罪未遂。
小刘被判罚金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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