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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7-17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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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邮政储蓄银行率先严格执行 二套房认定标准
之前确实向银行贷款买过一套房子,可借款已经还清而且房子也卖了,现在再申请房贷算首套还是二套?
根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规定,“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就得执行二套房贷政策。这让不少“无房有贷”的改善型房贷客户感觉“被误伤”。
“‘无房有贷’的情形仍不能算首套房,我行执行细则与国家政策是一致的”。邮储银行湖南省分行相关部门认为,此前关于“无房有贷”算首套房的提法属于“误读”,该行严格执行国家发布的“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记者注意到,7月14日,上海市房管局、人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三部门联合转发国家住建部通知,再次强调上海二套房贷的认定标准。其中已明确指出,“无房有贷”被纳入二次购房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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