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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0-11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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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老翁与时髦少妇共享忘年爱情
今天早晨,我躺在床上听广播,突然,一个电话打进我的手机,我按键一听,一个女声传入我的耳中:“宾灵律师么,喂,我找宾灵律师!”
“我就是。”我说,“你是谁啊,找我有什么事?”
“你在哪里,我是你的熟人介绍来找你的。”女的说,“宾灵律师,我急得很,我们能见个面么?”
“哦。”我说,“现在是放假期间,有事你就在电话里跟我讲吧。”
“电话里讲不清的。”女的说,“我们还是见面再说吧。”
“这......”我说,“你到我办公室等我吧,二十分钟后我们相见。”
“好的。”女的说,“我先去等你哦。”
“嗯。”我说,“我挂电话了。”
挂了电话后,我起了床,在洗漱完毕后即往办公室走去。约十五分钟,我就来到了自己的办公室,可这时却不见打电话给我的女人,于是,我进入办公室等候。
过了十分钟左右,一位年过半百的阿姨走进我的办公室:“你就是宾灵律师吧?我就是刚才给你打电话的人。”
“哦。”我有些惊讶地说,“阿姨,你坐下再说吧。”
“我之所以找你找得急,是因为我那老不死的要与我离婚了!”阿姨说,“我这么大年纪半身都进土了,那个砍脑壳的最后还要坑我一回,我怎么想得开啊。”
“怎么回事?”我说,“具体讲一下过程可以么?”
“好的。”阿姨说,“我今年五十五岁了,我那个老伴今年也有六十二岁了。转回去十年,我们夫妻把所有的积蓄投资到了一个矿山,经过全家人的努力,三年后我们就把本钱赚了回来。得到这笔钱后,我老伴又去投资包荒山种树木,由于摊子搞大了资金不够用,我们就在银行和个人那里各借了一百多万一起投进了荒山和矿山。由于我身体不太好,三年前我就专顾家庭没再管外面投资的事了。也就从那一年开始,我老伴就以事情忙为由不再回家了。我们夫妻分居两年后,有一天,我女儿突然告诉我说她爸爸在外面养了个年轻女人,叫我管一管。我闻听这事后,先是骂我女儿不懂得孝心,但之后想一想我老伴真有养女人的可能,于是我就叫我老伴回家说清楚。我老伴回来后,我旁敲侧击地说他在外胡来,结果他承认自己在外面养了一个三十来岁且还没有离婚的年轻女人,他说他们俩才是天造地设的忘年夫妻,他们的爱情很纯真很潮流也很合拍。他还说我们老夫老妻的性格不和,他今后要与那个年轻女人一起过日子了,叫我别再吵吵嚷嚷的。我一听他那话,气就不打一处来,于是我就要他把所有的投资和收益交给我管,只要我管住钱他就没法在外潇洒了。但是,他说那是不可能的,最后,他把家里所有的投资凭据及房产证都拿走了,并说永不回家了。国庆那天,我老伴突然回来说要与我离婚,我说可以,条件是夫妻共有财产我要分大半。我老伴不允,他说钱都用于投资去了,没现金可分,至于荒山和矿山,那是以他个人名义搞起来的,他一点都不给我,他还说以前借的两百多万元债务,他也不准备还了,如果我替他还他不反对,要不然就由债权人到法院去告算了。当时,我说他这些年来在外至少赚了一百多万,只要他拿一半分给我且债务全由他偿还我就同意离婚算了。他说赚到的钱已经花光了,且全都给小三买房买车及吃喝玩乐了。在我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我老伴最后丢下‘法院见’这句话就离家走了。宾灵律师,你说我现在怎么办?”
“怎么办?”我反问说,“你想怎么办?”
“我又能怎么办呢。”阿姨说,“都是这种情况了,我不想离还能由我作主啊?!”
“你没找儿女们劝说你老伴?”我说,“都六十多岁了,他还能风流多少年?”
“我女儿说过他爸爸,可他爸爸不听。”阿姨说,“他爸说能找一个比自己女儿还小一岁的女人共同生活那是一种福气和荣耀,这种事在社会中有不少例子呢。”
“其他人劝说过没有啊?”我说,“你老伴是不是精神方面出了问题?”
“他现在是大老板,谁敢在他面前讲他的不是啊。”阿姨说,“他精神好得很,比谁都好,就是有点桃花病!”
“你同意离婚么?”我问,“你有什么要求?”
“想来想去我还是与他离了婚好。”阿姨说,“他今后在外做了什么事要我承担责任,那就吃哑巴亏了,宾灵律师,如果我同意离婚,我是否可以分荒山和矿山?”
“你可以分占相关权益。”我说,“但是你得有凭据证实,否则,法院可能不支持。”
“我现在一点凭证都没有。”阿姨说,“那我怎么办?”
“积极去收集证据啊。”我说,“能收多少算多少,没收到的以后还可以依法处理的。”
“哦。”阿姨说,“你帮我行不?”
“好啊。”我说,“你决定后再说吧。”
“那么多债务怎么办?我可还不起啊。”阿姨说,“我不还行么?”
“不行。”我说,“只要是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你有连带清偿的义务。”
“那我回去与子女们协商下。”阿姨说,“他们也是劝我离了婚算了的。”
“好的。”我说,“再见。”
阿姨走后,我在想:在个人感情世界里,爱情与婚姻其实是不受年龄限制的,老夫少妻或老妻少夫自古以来就有之,这种观念或事实都可以被社会宽容和接纳。不过,一个人在选择或实践这样的爱情或婚姻时,最好尽可能地减少或避免伤害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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