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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彭玮蔚
“东方‘维也纳森林’、推进间接减排……”昨日,《绿色湖南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正式发布实施。据悉,湖南将严格管理长株潭523平方公里“绿心”地域,全面提升“绿心”生态服务功能,努力将其打造成东方的“维也纳森林”。力争至2020年,湖南初步建成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体系、低碳环保的绿色产业体系、可持续利用的资源支撑体系、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体系、和谐共生的绿色文化体系和高效运行的绿色管理体系。
生态
宜居
严格管理长株潭
523平方公里“绿心”
重点推进湘江沿岸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尽快建成具有示范效应的长株潭生态宜居型城市群。严格管理长株潭523平方公里“绿心”地域,实施生态修复工程,保护森林、耕地、水域和野生动植物等生态环境资源,遵循第二产业退出原则,建立绿色产业体系,防治工农业污染,全面提升“绿心”生态服务功能,努力将其打造成东方的“维也纳森林”。加快构建环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的共推机制,在工业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综合治理、科技开发等方面实行全方位、多层次合作,优化城市群规划,合理布局功能组团,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整体提升生态功能。
湘江
治理
湘江沿岸建成生态经济带
和秀美风光带
坚持把湘江流域治理作为“两型社会”建设的突破口。认真实施《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突出重金属污染防治,依法引导重污染企业集中发展或搬迁退出。加强湘江源头矿区生态修复、中上游水源涵养林和沿江生态林建设,合理开发重要洲岛的景观资源,实施河道和流域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防洪保安、生态景观区提质等工程,把湘江沿岸建成生态经济带和秀美风光带,形成兼具经济、生态、文化价值的多功能绿色长廊,通过10至20年的努力,将湘江打造成为“东方莱茵河”。
消费
安全
健全食品药品追溯制度
强化政府对标准化生产和消费品安全的监管责任,规范绿色产品的认证和流通,建立健全消费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严格食品药品经营主体的资格准入,鼓励发展食品药品的连锁经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网络营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风险监测和药品安全监测等制度,健全食品药品追溯制度,实现食品药品从生产、收购、加工、储运到销售的全程追溯,严厉打击制贩有毒有害食品、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提高生活品安全水平,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强制认证、注册备案制度和安全标准,重点监管家具、服装、玩具、家电、化妆洗涤品、餐具、烟花爆竹等日常消费品和农资、建材、住房、交通工具、液化气与天然气及其用具的标准执行情况。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生态
补偿
逐步建立覆盖全省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实行区域补偿、流域补偿和要素补偿相结合,逐步建立覆盖全省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在森林、湿地、流域水资源和矿产资源等领域,积极开展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生态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的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鼓励流域上下游采取财政转移支付、水资源保护协作、异地开发等方式,逐步开展流域生态效益补偿。在湘江上下游间实行转移支付、对口支援、专项补贴、排污权交易等制度和政策的改革试验,支持湘江上游水资源保护区开展生态建设,尽快启动湘江流域生态效益补偿。
绿色
出行
严格实施运营车辆准入与退出制度
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初步形成以常规公交为主体、轨道交通为补充、枢纽站点合理配置、适应城市空间开发和功能拓展的公共交通运输体系。在公共交通、政务、商务领域推广使用节能、低排车辆和新能源汽车。严格实施运营车辆准入与退出制度。引导城乡居民选择公共交通、非机动车交通工具出行,推广株洲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经验。改造提升物流体系,实现绿色流通和绿色运输。到2015年,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55%。
资源
管理
逐步实施阶梯水价建设节水型社会
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约用水的利益调节机制,提高水资源合理调配与高效利用能力,建设节水型社会。因地制宜推广高效节水农业灌溉技术,大力实施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加强城市节约用水,改造城市供水管网,强制推广应用节水产品和器具,逐步实施阶梯水价。
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加快长沙坪塘、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衡阳水口山、冷水江锡矿山、郴州三十六湾等重工矿区综合整治,提高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和重金属排放总量。建立健全交通噪声自动监测系统。
新名词
间接减排
健全森林经营措施,不断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森林质量,增强森林整体碳汇功能。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减少毁林导致的碳排放。推进湿地恢复保护,持续保护湿地碳储存。实施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会、德国复兴银行等国际组织林业援助项目,发展碳汇林业。加强林业碳汇基础工作,完善碳通量监测体系,建立湖南林业碳汇交易中心和林业碳汇发展基金,探索林业碳汇交易,把森林碳汇潜在价值尽快转变为现实效益。
2015年绿色湖南目标
●绿色环境
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7%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95%;市州城市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0%;县以上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市污水处理率85%以上,长株潭三市PM2.5浓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等。
●绿色生产
能源消费总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强度控制在国家下达的目标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5等。
●绿色消费
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55%;“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识产品)认证比例80%等。
●绿色文化
在校学生生态文明教育普及率达90%以上;城乡居民生态文明宣传普及率80%以上;文明村镇创建覆盖面达到70%等。
来源:长沙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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