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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0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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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苏莉 通讯员 陈莎
本报9月29日讯(记者 苏莉 通讯员 陈莎)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生态保护形势严峻,生态绿心过度开发现象十分突出。今天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分组审议相关报告时指出,要加大对长株潭绿心保护力度。
背景:省人大常委会实施执法检查
今年3月至8月,省人大常委会对《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和《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保障和促进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一条例一决定”)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在本次常委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作斌受主任会议委托,作了关于检查“一条例一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长株潭城市群共建共享的综合基础设施框架体系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格局初步形成,“两型社会”标准体系初步建立,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新进展,试验区的改革建设在全省起到了积极的引领作用。但与此同时,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问题:绿心过度开发导致生态功能脆弱
报告指出,严格保护生态绿心是“一条例一决定”的重要原则和内容。按照长株潭城市群绿心保护规划,绿心规划面积522.9平方公里,生态功能突出。绿心禁止、限制开发的保护区占总面积的89%。但由于思想认识上的差异,加上补偿办法、协同措施、法规执行、具体详规都未按照条例的规定及时细化,禁止或限制开发区的具体区域,未设定明确界限,给违规者留下时间和空间,以致生态绿心过度开发现象十分突出。长株潭3市、省直单位、中央企业都挤占绿心、蚕食绿心。据统计,目前绿心地区建设项目有470个,建设用地达75.5平方公里,占比14.4%,高于全省主体功能区要求8%左右的开发强度。交通干线贯穿绿心,房地产开发分隔绿心,致使生态功能越来越脆弱。
建议:实施多元的生态补偿办法
针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常委会组****员在审议时提出:要把长株潭核心区生态绿心保护放在首位,尽快实施绿心总体规划。将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建成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株潭3市要在各自区域内设立永久标志的保护界桩。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尽快制定和实施多元的生态补偿办法,以签订公益保护管理协议的方式,明确政府与山主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近期可将国家级、省级公益林10元/亩/年的标准提高到40元/亩/年,以后再视财政状况将标准提高。
此外,常委会组****员在审议中还建议,要及时开展专项立法,研究制定《长株潭绿心保护条例》、《湖南湘江管理条例》等法规,为“两型社会”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作者:苏莉 陈莎
(本文来源: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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