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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6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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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长沙晚报记者 李春璞 通讯员 殷滋)昨日,全省交通“争先创优文明驾驶”城市客运优质服务活动动员会在株洲召开。会议提出,长株潭将建“公交都市”,通过五年的努力,实现“最远步行500米就可坐上公共交通工具,最多花5分钟时间就可实现不同公共交通工具间的换乘”。
降低的士经营权出让金额
动员会明确,城市公交客运运力布局要进行综合考虑,建立以发展大容量轨道交通和公共汽(电)车为主体、出租汽车作为补充的城市客运网络。由省控制出租汽车发展总量,凡是城市公交发展指标达不到标准的市县,不得增加出租汽车数量。此外,还将鼓励公共客运业使用新能源环保型车辆。
各市州一律不得擅自出台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出租汽车经营权要坚持采取以服务质量为主要条件的经营权招投标的方式授予。对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不规范的、出让金额过高的,必须认真清理,切实降低出让金额。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价格和企业管理费及承包费用要由当地物价局审批定价。
司机承包公交将收回经营权
会议要求,对非法转让、炒卖城市公共客运特许经营权(含经营权合同)和擅自倒卖承包车辆的,由政府依法依规收回特许经营权。严禁城市公交企业对驾驶员实行车辆或线路大承包经营,一经查实立即收回经营权。
会议指出,长沙市要以建设轨道交通运输系统为契机,打造一个以轨道交通为骨架、常规公交为网络、慢行交通为延伸的一体化“公交都市”。株洲、湘潭市要以建设长株潭综合交通运输一体化的契机,推进“公交都市”建设。
来源: 长沙晚报 作者:记者 李春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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