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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6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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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刘各文 记者 苏莉
本报6月15日讯(通讯员 刘各文 记者 苏莉)6月12日至15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莲玉率领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娄底市,对长株潭城市群“一条例一决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一条例一决定”是指 《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和《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保障和促进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的决定》。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娄底市有关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娄底市经济开发区、万宝新区和冷水江市城乡统筹发展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等项目。检查组认为,娄底市作为环长株潭城市群的重要一员,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一条例一决定”,在完善规划体系、加快重点建设、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刘莲玉指出,娄底市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好“一条例一决定”,在入轨、对标、突破上下功夫,大力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入轨”就是要真正把“两型”作为一种发展理念和目标,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关于“四化两型”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理念入轨、思路入轨、规划入轨、措施入轨,以战略的眼光和过硬的措施积极对接融入环长株潭城市群发展。“对标”就是要高度重视标准化建设,学习借鉴标准,勇于创造标准,大力推行标准,致力于形成践行“两型”标准的新风尚。“突破”就是要在进一步夯实基础的前提下,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寻求突破。要注重在创新体制机制、发挥主体作用上有新突破,在加强政策保障、促进产业升级上有新突破,在水府庙库区的生态保护和开发利用上有新突破,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带动上有新突破,在提高“两型”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上有新突破。
作者:刘各文 苏莉
(本文来源: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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