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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温津贴遭遇“兑水”

 高温津贴,你拿了没有?进入7月,长沙气温持续走高,如何防暑降温又成了大众关注的焦点。

  天气太热了!你的单位发了防暑降温费?他的单位发了降温药品?这些都成为工薪一族见面闲聊的话题。根据湖南省规定的防暑津贴标准:从事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全年按7、8、9三个月发放。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企业在执行高温津贴时打了折扣,而相对弱势的劳动者,处于很尴尬的地位,很难维护自身的权益。

  高温津贴?很多人没听说过

  “工资按天计算,每天80元,高温津贴从来没听说过,昨天只发了一支藿香正气水。”昨日,在长沙芙蓉区一处工地上,42岁的王师傅在高温下忙碌着。王师傅的同事也说,他们在这家建筑公司打了两年工,但公司一直没有发放高温津贴一说。不过,老板会安排专人负责制作凉茶等降温饮料,提供给工人解暑。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20多个地方,调查高温下作业人群,竟有七成反映单位从来没有发放过高温津贴。在市内一所中学做保安的严先生表示,虽然知道按照有关规定,自己可以领取高温津贴,但学校没发,自己也不敢去问。

  但有未领到高温津贴者表示,单位每到夏季,都会发放王老吉、菊花茶、绿豆等降温食品。一位在一家商贸公司开货车的司机告诉记者,今年他们单位给每位员工发了一箱纸盒凉茶、几斤绿豆和白糖,但没有发钱。

  高温津贴缺乏配套监督措施

  为何高达七成的劳动者没有高温津贴?长沙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人员介绍,湖南目前的高温津贴标准制定于2005年。根据这一方案: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合理调整时间,避免高温时段现场作业。对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37℃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对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在35℃-37℃之间的,要配备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同时支付津贴。防暑津贴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150元/月。

  但由于此标准不是强制性标准,并缺乏配套监督措施,所以很多单位在执行时打了折扣。

  专家建议将高温补贴纳入法律保障

  炎炎烈日下,即使坐着都挥汗如雨,忙碌劳动的人们更是十分辛苦!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和政府部门,应该强化高温下劳动保护措施,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胡平仁认为,国家应把劳动者高温待遇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并制定强制措施。对于一些企业逃避高温保障责任的做法,应通过行政手段和法律途径来解决。

  知名维权专家、湖南裕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大华也认为,应该把劳动者高温补贴写进《劳动合同法》。他表示,《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对高温补贴做明确规定。而且,我国目前针对高温作业的法规——唯一一部与高温作业有关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仅适用于“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的高温作业和炎热季节的露天作业”以及“田间作业”,且这一法规是在1960年颁布的,距今已有50年。因此,刘大华建议:国家制定一部全国性的法律,来规范和确定对夏季高温作业这一特殊人群的各种保护措施,从立法的角度体现国家对劳动者的尊重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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