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三市进入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
红网长沙10月10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张珍)时刻新闻记者今日获悉,湖南省政府近日印发《长株潭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工作方案》(下简称《方案》),将每年10月至次年2月(共计5个月)确定为长株潭三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方案》明确了长株潭三市政府的主体责任,并对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等七个政府职能部门特护期内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如省经信委应督促重点燃煤企业严控燃煤品质,使用含硫率低于0.7%、灰份低于15%的优质煤炭,达不到煤质管控要求的燃煤锅炉一律停用。省公安厅应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和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进行年检的车辆予以强制注销或报废;加强执法巡查和处罚力度,严控“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黄标车闯禁行区域行驶。
近两年来,湖南省政府政府根据国务院“气十条”要求,先后制定《关于推进长株潭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意见》和《湖南省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狠抓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强化工业污染整治,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深化扬尘污染整治,推进燃煤锅炉和餐饮油烟整治,尤其是积极开展长株潭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广泛实施环境监测预警和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公开,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2015年1至8月全省14个市州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为77.3%,无严重污染天气。但目前仍存在燃煤结构没有实现根本性改变;部分市州餐饮油烟污染控制尚未提到议事日程;城乡居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下,露天焚烧垃圾、秸秆依旧,婚丧喜庆时燃放烟花爆竹还较为普遍等问题。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提升,尾气排放呈逐年上升趋势,而全省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度缓慢,今年1至9月份除湘潭市、衡阳市按计划完成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淘汰任务外,其余12市州均未完成任务,怀化、郴州、邵阳和岳阳四市完成率不足40%,全省淘汰黄标车1.39万辆,占计划任务的5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怀化、永州、衡阳、邵阳四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不降反升,长株潭三市还存在一定数量重度污染天气,尤其是冬春季节雾霾现象较为严重。
该《方案》出台,突出特护期内实施燃煤设施、重点工业企业、机动车、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等强化管控措施,倡导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行动,采取低碳环保的方式,改变生活陋习,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长株潭三市大气环境质量。
作者: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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