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环境下湘潭发展路径选择
刘硕科014年1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支持长沙、株洲、湘潭3个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掀开了湖南发展的新篇章,为湖南适应新常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机遇。湘潭作为国内三线城市,是长株潭地区现代化建设的核心要件,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湖南区域经济、中部地区甚至全国三线城市发展具有示范和借鉴意义。
一、湘潭地区自主创新现状
1.科技支撑作用显现,创新型产业集群逐步形成。作为与长沙、株洲同为国家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中心城市,湘潭始终把科技创新放在首位,2014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完成1575亿元,近5年平均增速达到26%,高新技术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30.6%,位居湖南省前列。湘潭也是国家“863”新材料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基地、机电一体化特色产业基地、制造业信息化重点城市;湘潭先进矿山装备制造产业集群获国家首批“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拥有国内唯一的国家级海上风力发电技术与检测国家重点实验室、1家国家级风力发电检测机构,研发了世界功率最大的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其中2兆瓦以上风机产能及其配套能力全国第一。
2.科技投入增长较快,创新资源优势有效集聚。湘潭市出台了《关于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的决定》,鼓励加大科技投入和人才引进力度;2014年社会研究和发展(R&D)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2.02%,居全省第一位。科研力量位居全省第二,拥有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等高等院校17所(均在城区范围内),国家级研发机构17家、省级研发机构86家,院士工作站1家,博士后工作站和流动站13个,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优秀专家、国家“万人计划”科技领军人才等22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13万人,每万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数在全省排名第二。同时,作为“一五”期间确定的全国23个重点工业城市之一,湘潭拥有湘电股份、江麓机械、江南机器、江滨等一大批国家重点企业,均拥有独立完备的科技创新体系和科研团队。2014年全年专利申请量3327件,年专利申请量约占全省专利申请总量的10%,高于省专利申请量的平均水平。
3.创新环境不断完善,创新创业氛围较为浓厚。湘潭市成立了全省首家由院士、专家、院校和政府、投资公司共同组成的市级产业创新研究院,并与清华、北大等10余所知名院校签订了产学研合作协议,100多家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产学研合作深入开展。以湘潭高新区为首的8大园区已成经济发展的主力军,2014年工业企业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570亿元,占全市比重的65.5%,对全市规模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超过60%,拥有孵化场地42.3万平方米,逐步探索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服务创新创业的运营体系。特别是湘潭高新区已成为省内创业孵化的标杆,设立了5000万元产业扶持基金和2000万元人才奖励基金,营造了较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二、湘潭地区自主创新面临的问题
对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要求,比较中关村、东湖等先进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长沙等兄弟市的发展经验,湘潭地区自主创新还面临着诸多挑战,主要表现为:
1.区域创新整体优势不够明显。从有关高新技术产业数据可以看出,2013年湘潭市高新技术企业为238家,为长沙的1/4;高新技术总产值只占全省总产值的9.7%,也仅为长沙的1/4。作为区域创新的湘潭高新区,在全国的创新能力综合排名53位,处于中游水平,与位于全国前十的长沙高新区相比相差较远。这表明作为传统老工业基地的湘潭向创新型城市的转变还任重道远。
2.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多数中小企业只忙眼前效益,没有精力和心思顾及创新,产品以跟踪模仿为主,未掌握产品开发的主动权,独立开发能力弱,对技术的依赖性强,缺少技术储备和后续产品。少数新兴的创新型企业表现出一定的创新潜质,但创新能力不强,产品呈现初级化特点,对技术进步发展方向把握不清、不准,特别是企业的创新投入普遍相对不足。
3. 创新创业政策体系有待完善。比较国内外先进科技园区发展经验,湘潭创新创业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一是针对不同成长阶段的科技企业的政策体系,特别是对于研发型孵化企业扶持政策还不够完备。二是缺乏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资助政策,对于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没有专项扶持政策细则出台。三是缺乏领军人才引进政策,导致高层次的研发机构和领军式的创新人才引进数量还不够,在产业引进和培育中处于劣势。
三、建设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中湘潭的路径选择
湘潭在参与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中,应该借助于长株潭示范区的作用和功能,争取在整合区域创新要素、做强主导产业、深化科技体制创新、协同政产学研合作以及集聚高端创业人才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1.整合区域创新要素,强化区域创新合力。目前,湘潭共有省级以上园区8个,是湖南省省级以上园区最密集的地方,园区间存在的领域有较大的相似性,产业同质化程度比较高。因此,湘潭在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中,可以整合8个园区的优势创新资源与创新要素,打破既有园区界限对创新资源与创新要素的分割与限制,构建“一核七园”的空间布局。“一核”,即着力打造以“湘潭高新区”为核心的示范区,谋划推进湘潭高新区“西进东升提质扩容”发展思路,大力发展“湾畔经济”,促进其创新发展、转型发展,争取在全国高新区排名大幅前移,进入全国一流高新区行列;“七园”,即以其他七个省级以上园区为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政策辐射园,进一步明确各园区主导产业,统一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政策,统一建设规划,科学统筹各园区的产业定位和总体发展。
2.深化科技体制创新,完善创新服务体系。一是畅通科技成果交易市场机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使更多科技成果生产者、制造者成为成果商品化的经营者,增强成果创造者在市场经济中的主导作用,赋予其更多权限。二是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探索科技与金融结合新模式,不断完善创新创业投融资服务体系,推动开放条件下的金融、科技和产业融合创新。支持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基金、产业基金、科技银行、股权交易中心、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质押等创新金融业务,加大对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融资支持。三是推进科技服务业改革试点,营造有利于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四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推进知识产权交易,积极推动重大专利技术产业化。
3.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打造创新产业集群。一是实现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的创新突破。以湘潭优势装备制造领域为依托,重点突破智能制造核心技术,研发培育基于机器人的智能装备系统集成创新,形成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研发+制造+服务”全产业链产业集群,推动湘潭工业由“装备制造”向“装备智造”转型。二是推进以新能源装备等战略新兴产业为导向的产业转型升级。以湘潭高新区为核心,重点发展以风电装备、光伏装备为核心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坚持以应用带市场,推动制造与服务跨界融合。三是实施湘潭产业发展“赶超者战略”。即加快培育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完善创新型企业培育机制,建立覆盖企业初创、成长、发展等不同阶段的政策扶持体系,加快培育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力军的创新型企业集群。
4.协同政产学研合作,激发创新主体活力。一方面,推动产学研高端合作。开展“名市与名校”合作,鼓励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合作,组建技术平台,引导国内外专家来潭开展产业关键和共性技术攻关,如积极引进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共建长株潭清华创新中心。支持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研究生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鼓励企业按照市场需要开展技术创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军民融合创新。充分利用湘潭军工技术实力雄厚的优势,加快国家级军民结合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鼓励湘电、江南、江麓、江滨等军工企业,大力发展军民两用产业,同时,推动一批非军工企业大力开发军工技术和军工产品,争取进入军品采购目录。积极推进军民两用技术开发,探索建立支持开展军民融合科技创新机制,努力把军民融合产业打造成湘潭具有规模优势的特色产业。
5.聚集高端创新人才,打造创新人才“洼地”。人才是自主创新的第一资源,也是转型升级的关键所在。要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积极对接国家、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以高端人才为引领,以产业发展为导向、企业需求为重点,大力培养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团队以及高素质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打造创新人才集聚高地。湘潭市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区,必须强化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人才政策与产业政策对接,尽快在人才开发、股权激励、技术入股、科技成果产业化、人才中介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建立健全科研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和激励机制,保障创新人才分享成果收益,鼓励科技创新项目和团队落户湘潭。要优化人才创业支持体系,大力完善创业风险投资机制、实施《湘潭市创新创业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在“互联网+”和服务业等领域,培育一大批草根创客;培养创新创业文化,弘扬创新创业精神;强化法治建设,切实保护创新创业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作者系湘潭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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