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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白羊 发表于 2010-6-2 21:06

长沙红星百姓市场停电“撵”商户 还喊20余保安打人

现年41岁的李小青是某建筑公司的下岗职工,1999年开始经营服装与饰品生意。2006年,她得知长沙井湾子红星百姓市场将开业,随即从亲友处借了6万多元,与市场方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租赁时间为2008年3月1日至2013年2月28日。然而,昨日,市场方却以“整体调整经营项目”为由,要求其停止经营,并被要求“主动”与市场方签订《铺面终止协议》,或退出市场,或更换门面。今日上午,井湾子购物中心租户与管理方再次发生冲突,管理方叫了20多个保安打伤了人。现在110和120都已到现场。

  业主:市场方停电逼经营户“投降”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井湾路的这家购物中心。一楼大门口的玻璃上,赫然张贴着一张红底白字的《通知》,内容显示:市场“从2010年6月1日开始对购物中心一楼进行全部清理,所有一楼铺面停止对外营业”。

  为了能够让未签订《铺面终止协议》的经营户“主动”办理相关手续,市场方甚至强行关闭了一楼的电源,让经营无法正常营业。“从4月1日起,管理方为了达到逼经营户‘投降’的目的,把原来每晚9时多的关门时间提前到下午5时。”一位经营户说。手握5年租赁合同的经营户们,显然很不满意市场方的作法,一些业主一大早就在聚集在大门口。

  李小青的铺面是一楼A区56号,虽然面积只有30平方米左右,但靠它能够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她告诉记者,丈夫在外打零工,收入微薄,如果这个店面没有了,“一家人的生活将变得艰难。”对于市场方突然的变故,并没有多少法律常识的她只能无奈地发泄着自己的不满,“我什么都是按市场方要求做,为什么就不能经营了?”

  市场:停止营业是“少数服从多数”

  随后,记者采访了市场管理方负责人,她告诉记者,市场一楼铺位共有128个。今年春节过后,有50多个经营户找到市场管理方,要示退出市场,退还相关费用。之后,市场管理方召集一楼的经营户开会协商,当场有40多户签协议要退出,后来又有10多户又签协议退出。

  相关负责人认为,合同没到期就让经营户退场,责任不在管理方,而是市场大多数经营户要求的,所以管理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经营转向,“如果剩下的没签协议的经营户不愿退出,我们愿划出部分场地让他们继续服装经营,但不能转做别的。”

  对于市场方的说法,现场旁听采访的经营户当场提出反驳。就算其他多数经营户同意退出,但市场管理方也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损害其他经营户的利益。“如果楼面经营确实要转向,我们也同意,但要收回我们的门面,应该协商解除合同,保证我们的利益,而不是掠夺我们的血汗钱。”经营户王进仿如此说。

  律师:补偿过低可向法院申请增加

  针对市场方的解释,一经营户向记者说出另一原委,“我们当年签订的合同租金大约为50元/平方米,但现在周边的市场已涨到120元/平方米左右,不排除市场方想趁机抬价的可能性。”然而,市场方相关负责人却矢口否认。

  对此,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表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市场方有权根据需要调整经营项目,乙方无条件接受调整或双方终止合同。所谓“乙方无条件接受调整或双方终止合同”既可理解为全部权力在出租人,也可以理解为经营户有权在两个方式中选择一个,可见,作为出租人的甲方不应片面的理解为对租赁合同享有全部的处置权,而在发出《铺面终止协议》后即强制关闭市场电源,影响经营户正常经营作法显然是没有道理的。

  若甲方对经营户赔偿标准过低,经营户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增加赔偿的金额。
【星辰在线 通晓长沙】本文网址:[url]http://news.changsha.cn/cs/3/201006/t20100602_1110816.htm[/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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